杏树渔港道路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杏树渔港道路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 (略) 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大连 (略)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项 (略) 域 | 辽宁省· (略) · (略) | 建设地点 | 杏树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略) (略) | 王学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3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级 | 95.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工程 (略) | |||||||||||||||||
项目负责人 | 王学军 | 王松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S* | |||||||||||||||||
投标报价 | -30.*% | -22.*%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 |||||||||||||||||
评审得分 | 95.0 | 75.36 |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略) (略) | (略) 政工程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30%。 2、项目负责人:王学军;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3、得分业绩:1、亮* (略) 理厂尾水管线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2、景致园楼体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3、光洋科技排洪渠工程及周边绿化完善工程总承包(EPC);4、港兴大 (略) 段管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施工图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政工程 (略)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2%。 2、项目负责人:王松;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S* 3、得分业绩:1、渤海综合治 (略) 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 (略) 排水 (略) 提升改造工程)2、 (略) 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3、鸭淀湖水库湖心岛(*号宗地) (略) 、管网、绿化景观工程设计4、 (略) (海沽道- (略) )工程设计(道路、桥梁、排水、绿化、交通设施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杏 (略) 及污水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 (略) 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大连 (略)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项 (略) 域 | 辽宁省· (略) · (略) | 建设地点 | 杏树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略) (略) | 王学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3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级 | 95.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工程 (略) | |||||||||||||||||
项目负责人 | 王学军 | 王松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S* | |||||||||||||||||
投标报价 | -30.*% | -22.*%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 |||||||||||||||||
评审得分 | 95.0 | 75.36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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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略) (略) | (略) 政工程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30%。 2、项目负责人:王学军;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3、得分业绩:1、亮* (略) 理厂尾水管线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2、景致园楼体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3、光洋科技排洪渠工程及周边绿化完善工程总承包(EPC);4、港兴大 (略) 段管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施工图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政工程 (略)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2%。 2、项目负责人:王松;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S* 3、得分业绩:1、渤海综合治 (略) 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 (略) 排水 (略) 提升改造工程)2、 (略) 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3、鸭淀湖水库湖心岛(*号宗地) (略) 、管网、绿化景观工程设计4、 (略) (海沽道- (略) )工程设计(道路、桥梁、排水、绿化、交通设施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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