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 | (略) 兴村 (略) | |
工程名称 | (略) 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规模 | (略) 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 (略) 域的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工程量清单(或价格清单)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专题报告(如需要)、码头报批、办证至正常运营需要的相关工作等全部工作;施工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 |
中标人 | 长江重庆航运工 (略) | |
中标价 | *.00元 | |
中标人资质 | 水运行业*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工 期 | 19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期)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张金华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略) 兴村 (略)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招标人 | (略) 兴村 (略) | |
工程名称 | (略) 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规模 | (略) 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码头部分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 (略) 域的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工程量清单(或价格清单)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专题报告(如需要)、码头报批、办证至正常运营需要的相关工作等全部工作;施工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绿化、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 |
中标人 | 长江重庆航运工 (略) | |
中标价 | *.00元 | |
中标人资质 | 水运行业*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工 期 | 19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期)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张金华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略) 兴村 (略)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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