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衢九铁路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福客专线路安全环境管控平台加装智能算法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衢九铁路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福客专线路安全环境管控平台加装智能算法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上海通信 (略) 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 (略) (略) 加装智能算法设备评审结果公示
(略) (略) 上海通信 (略) 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 (略) (略) 加装智能算法设备(编号:(略)-GZ)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排序 | 拟中标(成交)人 | 评标价(不含税,元) |
一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派光智慧 (略) | (略).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智洋 (略) | (略).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 (略) | (略).00 |
公示时间3天 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5日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邮箱:*@*q.com
(略)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23日
(略) (略) 上海通信 (略) 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 (略) (略) 加装智能算法设备评审结果公示
(略) (略) 上海通信 (略) 第一期、杭昌高铁(浙江段)第一期、杭台高铁、京 (略) (略) 加装智能算法设备(编号:(略)-GZ)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排序 | 拟中标(成交)人 | 评标价(不含税,元) |
一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派光智慧 (略) | (略).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智洋 (略) | (略).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 (略) | (略).00 |
公示时间3天 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5日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邮箱:*@*q.com
(略)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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