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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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JITC-G2024-0289 二、项目名称:“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苏力 (略) *456 (略) (略) 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

89.92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建设安装工作原则上应在2025年一季度全部完成(经委托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运营维护期为监测设备建成后5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亚晖 (组长)、楼佳乐、杨恒超、朱 明、仵 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标准(服务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元,费用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为JSTCC*;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一次性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00号地质大厦

联系人:宋珂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人:于瀚博、金海涛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瀚博、金海涛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JITC-G2024-0289 二、项目名称:“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苏力 (略) *456 (略) (略) 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

89.92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农田生态系统自动监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建设安装工作原则上应在2025年一季度全部完成(经委托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运营维护期为监测设备建成后5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亚晖 (组长)、楼佳乐、杨恒超、朱 明、仵 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标准(服务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元,费用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为JSTCC*;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一次性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00号地质大厦

联系人:宋珂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人:于瀚博、金海涛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瀚博、金海涛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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