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新增专门学校马务校区维护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市教育局新增专门学校马务校区维护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公示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15时0分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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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略) (略) | *63C | 3659.*(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95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吴时飞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略) | *89P | 3618.*(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98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马皓毅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73B | 3754.*(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100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宁轶前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 (略) 第二 (略) | *73M | 377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韦鹏喜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西建工第一 (略) | *34T | 3544.*(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闭立明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94 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33号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 | |||||||||||||||||||||||||
公示名称 | (略) 新增专门学校 (略) 维护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15时0分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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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略) (略) | *63C | 3659.*(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95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吴时飞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略) | *89P | 3618.*(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98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马皓毅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73B | 3754.*(万元)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100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宁轶前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 (略) 第二 (略) | *73M | 377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韦鹏喜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西建工第一 (略) | *34T | 3544.*(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闭立明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94 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33号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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