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包2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4年区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包2中选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 (略) 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包2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4-#
二、项目名称: (略) 20 (略) 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2 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参选人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并与参选人进行了谈判。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37N)
应答折扣报价:94.0%
税率:9%
工期要求:自采购人订单下达之日起3个日历日完成。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胥晓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编号:工信苏建安 B
(2017)#。
资格能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胡叶青(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huyeqing.*@*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略) 215号
电 话:#
联 系 人:胡叶青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2024年11月25日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 (略) 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包2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4-#
二、项目名称: (略) 20 (略) 域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施工服务集中补充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2 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参选人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并与参选人进行了谈判。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37N)
应答折扣报价:94.0%
税率:9%
工期要求:自采购人订单下达之日起3个日历日完成。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胥晓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编号:工信苏建安 B
(2017)#。
资格能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
九、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胡叶青(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huyeqing.*@*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略) 215号
电 话:#
联 系 人:胡叶青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