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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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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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略) 斯科瑞蒂 (略) 文安县斯科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444.* 465.*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支队本级及大队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六标大队级抢险救援装备器材、 (略) 消防救援支队、2020.5.25
2、 (略) (略) 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消防救援大队、2019.12.17
3、救援快速成套支护设备采购项目、 (略) 、2021.5.8
4、应急抢险救援 追排水系统采购项目、冀中 (略) 、2021.12.8
5、应急快速成套支护系统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9.13
1、/、 (略) 、2020年 12 月09日
2、/、山西 (略) 物资采购部、2021年5月19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金萌睿 闫磊 电话:0473-*
邮箱:*@*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 (略) 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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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略) 斯科瑞蒂 (略) 文安县斯科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444.* 465.*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支队本级及大队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六标大队级抢险救援装备器材、 (略) 消防救援支队、2020.5.25
2、 (略) (略) 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消防救援大队、2019.12.17
3、救援快速成套支护设备采购项目、 (略) 、2021.5.8
4、应急抢险救援 追排水系统采购项目、冀中 (略) 、2021.12.8
5、应急快速成套支护系统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9.13
1、/、 (略) 、2020年 12 月09日
2、/、山西 (略) 物资采购部、2021年5月19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金萌睿 闫磊 电话:0473-*
邮箱:*@*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 (略) 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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