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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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略)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林业)》。

附件: (略)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林业).pdf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略)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林业)》。

附件: (略)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林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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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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