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位于中宁县恩和镇境内,临时占用土地面积1.0135公顷,主要用于拌合站。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宁夏 (略) 已完成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 (略) 申请复垦验收。我 (略) (略) (略) 、县 (略) 、 (略) 、林 (略) 、恩和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杨春海 联系电话:0955-#
中宁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位于中宁县恩和镇境内,临时占用土地面积1.0135公顷,主要用于拌合站。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宁夏 (略) 已完成国道338线中宁至 (略) 路面工程LM1标段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 (略) 申请复垦验收。我 (略) (略) (略) 、县 (略) 、 (略) 、林 (略) 、恩和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杨春海 联系电话:0955-#
中宁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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