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382亩
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382亩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安石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15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382.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规模种植地块 | ||
项目描述 | 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面积382亩(为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4组境内(振阳村分界沟北),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土地流转底价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村委会账户。若在流转期限内超过种植季节毁约的,则追究种植影响造成的损失。 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仅限稻麦种植)。 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等其他惠农政策归中标人所得。如因政策规划允许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而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的,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金)。 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无息退还缴纳的未到期的承包金。 流转框中现时有部分未流转的土地插夹在其中,若后期农户需流转的,必须通过村委会进行流转,中标人不得自行调整流转,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在承包期限内,若中标方需流转第三人的,必须经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 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 (略) 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流转地块二中 (略) 向南预留4米的条沟位置,若村需要开挖则必须无条件服从。 | ||
项目位置 | (略)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该地块为未到期毁约土地,原种植人及近亲属不得报名。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 IMG_0001.jpg IMG_000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5.jpg IMG_0006.jpg |
所有权人 |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村民委员会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2024-11-16 10:46至2024-11-22 17:00 | ||
报名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22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23 09:00 | ||
交易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面积382亩(为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4组境内(振阳村分界沟北),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土地流转底价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村委会账户。若在流转期限内超过种植季节毁约的,则追究种植影响造成的损失。 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仅限稻麦种植)。 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等其他惠农政策归中标人所得。如因政策规划允许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而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的,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金)。 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无息退还缴纳的未到期的承包金。 流转框中现时有部分未流转的土地插夹在其中,若后期农户需流转的,必须通过村委会进行流转,中标人不得自行调整流转,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在承包期限内,若中标方需流转第三人的,必须经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 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 (略) 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流转地块二中 (略) 向南预留4米的条沟位置,若村需要开挖则必须无条件服从。 | ||
交易面积 | 382.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30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23 09:00~2024-11-23 09: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年/亩 | ||
成交人 | 黄书娟 | ||
成交日期 | 2024-11-23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杨学龙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盘湾镇安石村四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pdf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安石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15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382.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规模种植地块 | ||
项目描述 | 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面积382亩(为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4组境内(振阳村分界沟北),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土地流转底价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村委会账户。若在流转期限内超过种植季节毁约的,则追究种植影响造成的损失。 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仅限稻麦种植)。 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等其他惠农政策归中标人所得。如因政策规划允许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而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的,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金)。 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无息退还缴纳的未到期的承包金。 流转框中现时有部分未流转的土地插夹在其中,若后期农户需流转的,必须通过村委会进行流转,中标人不得自行调整流转,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在承包期限内,若中标方需流转第三人的,必须经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 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 (略) 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流转地块二中 (略) 向南预留4米的条沟位置,若村需要开挖则必须无条件服从。 | ||
项目位置 | (略)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该地块为未到期毁约土地,原种植人及近亲属不得报名。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 IMG_0001.jpg IMG_000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5.jpg IMG_0006.jpg |
所有权人 |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村民委员会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2024-11-16 10:46至2024-11-22 17:00 | ||
报名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22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23 09:00 | ||
交易地点 | 盘湾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安石村4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面积382亩(为实际丈量面积),地块位于4组境内(振阳村分界沟北),详见土地流转地块图。 土地流转底价金额为1100元/亩/年,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年/亩,土地流转金和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村委会账户。若在流转期限内超过种植季节毁约的,则追究种植影响造成的损失。 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仅限稻麦种植)。 流转土地的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等其他惠农政策归中标人所得。如因政策规划允许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而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的,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金)。 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无息退还缴纳的未到期的承包金。 流转框中现时有部分未流转的土地插夹在其中,若后期农户需流转的,必须通过村委会进行流转,中标人不得自行调整流转,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在承包期限内,若中标方需流转第三人的,必须经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0日,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 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 (略) 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自行核对丈量流转面积,如未能和发包方核对而造成面积误差的,发包方不予认可,流转地块二中 (略) 向南预留4米的条沟位置,若村需要开挖则必须无条件服从。 | ||
交易面积 | 382.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30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23 09:00~2024-11-23 09:2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年/亩 | ||
成交人 | 黄书娟 | ||
成交日期 | 2024-11-23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射阳县盘湾镇安石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杨学龙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盘湾镇安石村四组(原联盟七组)土地流转.pdf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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