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4年认定、复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示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4年认定、复核结果的通知
根据《 (略)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丰科信发〔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不含周六、日,共5天) (略)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4年认定、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 (略) 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ttp://**.cn
2.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略) 科创科
3.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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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 (略)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丰科信发〔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不含周六、日,共5天) (略)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4年认定、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 (略) 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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