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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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第七公司 (略) 大健 (略) (略) 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作者: 郝元亮

项目编号: RW-WZ-(略)-(略) 招标人: 郝元亮 项目名称: 第七公司 (略) 大健 (略) (略) 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
公示期: ~ 联系人: 郝元亮 公司: (略) (略) 第七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 (略)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总价为(略).00元,不含税总价为(略).00元。 1.付款方式:本合同按 月 结算,按 年度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85 %,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略)方延期付款的,(略)方同意给予 6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略)方违约。 2、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以供货当期双方签订的认价单为准,波动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价,超出±5%以外的部分予以调整; 3.结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供应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4.单价为不含税到场单价,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为13%)。 5.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准。
中标候选单位:

(略) 【为】第一中标人

第七公司 (略) 大健 (略) (略) 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作者: 郝元亮

项目编号: RW-WZ-(略)-(略) 招标人: 郝元亮 项目名称: 第七公司 (略) 大健 (略) (略) 建设项目河砂采购采购任务
公示期: ~ 联系人: 郝元亮 公司: (略) (略) 第七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 (略)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总价为(略).00元,不含税总价为(略).00元。 1.付款方式:本合同按 月 结算,按 年度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85 %,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略)方延期付款的,(略)方同意给予 6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略)方违约。 2、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以供货当期双方签订的认价单为准,波动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价,超出±5%以外的部分予以调整; 3.结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供应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4.单价为不含税到场单价,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为13%)。 5.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准。
中标候选单位:

(略) 【为】第一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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