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JL-2024GC-078
二、项目名称: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六郎镇殷港易太大道易中府邸01幢09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
施工范围: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主要建设内 (略) 络摄像机、防雷器、控制箱等设备安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顾静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东海、陈金干、范德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县新芜电镀产业园 (略) 理站改造建设项目;(2)芜湖国际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一期发动机 (略) 一期配套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3)2024年峨桥 (略) (花苑、蒋墩)雨水泵房设备维修工程;(4)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花桥镇朱桥集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
采购人: (略)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11月25日
一、项目编号:WHJL-2024GC-078
二、项目名称: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六郎镇殷港易太大道易中府邸01幢09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
施工范围:安徽东草湖省级重要湿地2024年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监控系统提升及设备维护项目,主要建设内 (略) 络摄像机、防雷器、控制箱等设备安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顾静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东海、陈金干、范德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县新芜电镀产业园 (略) 理站改造建设项目;(2)芜湖国际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一期发动机 (略) 一期配套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3)2024年峨桥 (略) (花苑、蒋墩)雨水泵房设备维修工程;(4)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花桥镇朱桥集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
采购人: (略) (略) 花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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