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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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略)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7号

成交金额:(略).8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8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4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采购范围: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主要建设 (略) 硬化、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采购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邵黎

注册证书信息: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冰、刘群、张新宇

六、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收取(略).00元;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收取(略).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 (略) 、安徽三创 (略) 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 (略) (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0556-(略);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略),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三创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 (略) (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055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主任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

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略)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7号

成交金额:(略).8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8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4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采购范围:怀宁县 (略) 高标准蓝莓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附属工程),主要建设 (略) 硬化、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采购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邵黎

注册证书信息: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冰、刘群、张新宇

六、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收取(略).00元;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收取(略).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 (略) 、安徽三创 (略) 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 (略) (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0556-(略);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略),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三创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 (略) (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055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主任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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