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采〔202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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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采〔2024〕62号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南江中学 (略) 体育教研(教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略)

住所: (略) (略) (略) 3号B栋2043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南江中学

住所: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山大道218号

被投诉人2: (略)

住所: (略) 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相关供应商:四 (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6层1625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预算金额为#元。四川省南江中学委托代 (略) 于2024年8月30日在四川省 (略) 发布询价公告,2024年9月14日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 (略) ,成交金额为78.#元。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悦教品牌集中控制管理系统V1.0和YJ-HW86A智慧黑板产品存在虚假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瑞胜科品牌K3100A3-P15移动录播(直播)系统产品存在虚假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悦教品牌YJ-HW86A智慧黑板和瑞胜科品牌K3100A3-P15移动录播(直播)系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 (略) (略) 产品存在虚假中小企业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至3不成立;投诉事项4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略) 理过程中,本机关发现该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文件存在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 (略)

2024年11月22日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南江中学 (略) 体育教研(教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略)

住所: (略) (略) (略) 3号B栋2043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南江中学

住所: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山大道218号

被投诉人2: (略)

住所: (略) 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相关供应商:四 (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6层1625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预算金额为#元。四川省南江中学委托代 (略) 于2024年8月30日在四川省 (略) 发布询价公告,2024年9月14日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 (略) ,成交金额为78.#元。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悦教品牌集中控制管理系统V1.0和YJ-HW86A智慧黑板产品存在虚假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瑞胜科品牌K3100A3-P15移动录播(直播)系统产品存在虚假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提供的悦教品牌YJ-HW86A智慧黑板和瑞胜科品牌K3100A3-P15移动录播(直播)系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四 (略) 所 (略) (略) 产品存在虚假中小企业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至3不成立;投诉事项4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略) 理过程中,本机关发现该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文件存在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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