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检验结果纳入8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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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检验结果纳入8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公示


各位患者: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号),进一步扩大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略) 域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跨省就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省份卫生健康委共同协商,一致决定建立陕甘青宁新晋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间医疗机构检 (略) 域互认工作机制。检 (略) 域互认项目共 64 项,我院检验科已全部通过,具体见附件。

互认规则如下:

(一)如您提供的报告单上标有“8-HR”互认标识项目,我院医生会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再重复进行检验。

(二)对于诊疗需要,确需再次进行检验的,接诊医生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验目的及必要性等。

(三)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1. 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 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 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略) 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附件:

# (略) 新增64项检验结果纳入8省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公示. (略) 站公示_01.png


(略)

2024.11.23




各位患者: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号),进一步扩大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略) 域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跨省就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省份卫生健康委共同协商,一致决定建立陕甘青宁新晋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间医疗机构检 (略) 域互认工作机制。检 (略) 域互认项目共 64 项,我院检验科已全部通过,具体见附件。

互认规则如下:

(一)如您提供的报告单上标有“8-HR”互认标识项目,我院医生会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再重复进行检验。

(二)对于诊疗需要,确需再次进行检验的,接诊医生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验目的及必要性等。

(三)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1. 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 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 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略) 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附件:

# (略) 新增64项检验结果纳入8省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公示. (略) 站公示_01.png


(略)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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