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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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9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金额:###万#仟元整(¥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宇 、李淑娟、韩琨 、国敏 、周振付(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南段4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323室

联系方式: #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 0558-#

十、附件

综合评审汇总表.pdf资格性检查汇总表.pdf详细评分汇总表.pdf符合性检查汇总表.pdf招标文件.pdf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9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金额:###万#仟元整(¥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 (略)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宇 、李淑娟、韩琨 、国敏 、周振付(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南段4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323室

联系方式: #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 0558-#

十、附件

综合评审汇总表.pdf资格性检查汇总表.pdf详细评分汇总表.pdf符合性检查汇总表.pdf招标文件.pdf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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