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 (略)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海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5:51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志有(组长)、范晓春、邓树淳 | ||
总中标金额 | ¥1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海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政府东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鑫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景园盛世华都27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买晓波、*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1单价表.pdf |
一、项目编号:NXXC-2024(G)06号(招标文件编号:NXXC-2024(采)06号)
二、项目名称:海 (略)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米 (略)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湖滨东街60-1号楼2单元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宁夏米 (略)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志有(组长)、范晓春、邓树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差额费率累加法计算,以规定标准计算后金额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成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景园盛世华都27号商铺
联系方式:买晓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 话: 095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 (略)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海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5:51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志有(组长)、范晓春、邓树淳 | ||
总中标金额 | ¥1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海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政府东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鑫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景园盛世华都27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买晓波、*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1单价表.pdf |
一、项目编号:NXXC-2024(G)06号(招标文件编号:NXXC-2024(采)06号)
二、项目名称:海 (略)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米 (略)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湖滨东街60-1号楼2单元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宁夏米 (略)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志有(组长)、范晓春、邓树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差额费率累加法计算,以规定标准计算后金额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成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景园盛世华都27号商铺
联系方式:买晓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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