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dl2024【116】
二、项目名称: (略) 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蚌 (略)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6号5楼501室
3.成交金额:(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智慧皖粮”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结合安徽省粮食和 (略) 对于强化业务监督、优化管理模型、提升办公效率、完善数据分析的要求,整理出基于监管和分析需要的综合性粮食监管分析模型,构建粮食管理的信息化数据服务中心。 (略) “智慧皖粮”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旨在保 (略) 直单位下辖“智慧皖粮”在使用库点软、硬件设备运行稳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提供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晓峰(组长)、周军、陈华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粮食和 (略)
地址: (略) 东海大道国土办公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采购人)、王工(项目负责人)
电话:(略)、(略)
一、项目编号:lydl2024【116】
二、项目名称: (略) 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蚌 (略)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6号5楼501室
3.成交金额:(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信息化库点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智慧皖粮”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结合安徽省粮食和 (略) 对于强化业务监督、优化管理模型、提升办公效率、完善数据分析的要求,整理出基于监管和分析需要的综合性粮食监管分析模型,构建粮食管理的信息化数据服务中心。 (略) “智慧皖粮”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旨在保 (略) 直单位下辖“智慧皖粮”在使用库点软、硬件设备运行稳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提供系统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晓峰(组长)、周军、陈华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粮食和 (略)
地址: (略) 东海大道国土办公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采购人)、王工(项目负责人)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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