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镜湖区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95
二、项目名称: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中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湾里街道杨王工业园综合楼301室( (略) 206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及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 服务要求: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清、王庆、范希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3 投标单位业绩:
8.3.1芜湖官陡 (略) (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监理(3包)。
8.3.2智能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住房城乡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95
二、项目名称: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中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湾里街道杨王工业园综合楼301室( (略) 206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及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 服务要求: (略) 补水泵站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清、王庆、范希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3 投标单位业绩:
8.3.1芜湖官陡 (略) (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监理(3包)。
8.3.2智能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住房城乡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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