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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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TZB-#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建科 (略) (略) 120号新3C1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为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合同签订且收到开工令后30日
历天
于啸宇浙#9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旭昌,姜锋,季黎骏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90%执行。单个采购项目(或单个标项)的招标代理费低于5000 元的,按5000 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翠苑 (略) 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沛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骆天天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 (略)

地 址: (略) (略) 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鑫东、张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TZB-#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监控中心墙体拆除及机房供电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建科 (略) (略) 120号新3C1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为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强电改造项目合同签订且收到开工令后30日
历天
于啸宇浙#9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旭昌,姜锋,季黎骏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90%执行。单个采购项目(或单个标项)的招标代理费低于5000 元的,按5000 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翠苑 (略) 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沛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骆天天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 (略)

地 址: (略) (略) 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鑫东、张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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