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1 采购人(全称): 长龙街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长龙街道2022年交通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长龙街道2022交通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长沙县长龙街 (略) 经 (略) ,无缝对接长沙县县城,覆盖星沙产业基地,绕城高速、长永高速等穿境而过, (略) 划范围包括原黄花镇茶塘村、长龙村、湘峰村三个整村和华湘村在长永高速 (略) 域,总面积2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人,产业工人两万人。目前街道下辖茶塘村、长龙村、湘峰村三个建制村和 (略) 、 (略) 、 (略) (略) 社区。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长沙县长龙街道2022交通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8-01 —— 2024-10-13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费用包干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长沙县 (略) :#3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各项活动。 2、审定#方制定的服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方予以执行。 3、#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方履行付款协议。 4、#方有权对#方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每季度应付费用进行核算,并按照核算费用进行付款。 5、#方在#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予以配合、协调。 6、#方有权监督及评价#方提供的交通协管员,并负责监督指导和交通协管员的日常工作,负责交通协管员的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等日常管理。对交通协管员出勤、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评分,每月将考勤结果反馈给#方,奖勤罚懒,对于不称职的交通协管员,#方有权要求#方予以更换。 7、#方有权对#方提供的外包服务内容的质量、结果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有权要求#方承担相应责任。 8、#方本着爱护财物的原则应合理使用车辆及设备,若应#方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或其他损失的,#方应承担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9、#方应合理使用#方提供的车辆及设备,不得将车辆或设备出租、出借、抵押、质押、留置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方应向#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若因非#方员工使用车辆而造成的损失,#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10、#方应合法合规使用车辆和设备,严禁酒后驾车,若因酒后驾驶、违法、违纪、违章使用车辆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11、#方不得将#方车辆用于本合同目的外(包括但不限于公车私用等),否则,#方应承担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方收取服务费用。 2、#方应根据#方的需求及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交通协管员及符合要求的车辆。 3、负责制定交通协管员的考核办法细则,报#方审核确定后,根据该考核办法细则负责交通协管员的管理。 4、#方向#方提供的交通协管员必须服从#方的安排调度,不得干涉#方对上述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使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方须全力配合#方开展工作,在#方有重大工作安排时,#方应派出专门的管理人员协助调度交通协管员。 5、#方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社保、服装、必要的执勤装备、交通等,费用由#方承担。并负责交通协管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违 (略) 理等。 6、#方负责提供交通协管员的办公场地、住房、防暑降温设施,交通协管员使用的器材对讲机、手电筒、执法记录仪、反光背心等巡防装备由#方配备,费用由#方承担。 7、#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要求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亦由#方承担。 8、#方需与提供外包服务的交通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依据劳动合同对其工资、档案、人事进行管理,依法为交通协管员购买社会保险。依法承担交通协管员的工伤、伤亡、劳动仲裁、人员更换、辞退、解聘及其他 (略) 理工作。 9、#方 (略) 理其劳资关系,自觉接受政府相关监督管理及检查并交纳相关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其员工工资,严禁拖欠及克扣员工工资。#方已充分了解##双方商定的本合同条款中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对其员工及民工工资支付的影响,#方因欠薪与其员工造成的纠纷、诉讼等争议由#方自行解决。#方除应按欠付工资总额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外,#方还有权拒付合同项目款至所有员工工资结清并签署款已付清的承诺,若#方欠薪问题造成的影响导致#方代为垫付#方所欠工资时,#方可先行代为垫付,垫付的工资可在#方应付给#方款项中扣除,同时#方需向#方支付#方所垫付工资总额2倍的违约金。 10、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方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加强#方人员安全管理教育。#方提供的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造成的他人或其本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 (略) 理和赔偿。 11、教育派驻人员严格遵守#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 (略) 理的规定,#方负责派驻人员工伤事故的 (略) 理工作(包括承担各项补偿责任)。派驻人员如发生工伤,#方接到#方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派人 (略) 理。 13、承担因过错造成#方或派驻人员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14、#方承诺其具备承接合同所涉义务的资质和相关技术条件,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并自愿提交工商登记资料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交#方存档备查。 15、#方应当亲自组织人员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接。未经#方书面许可,禁止使用#方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 16、#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获得的#方资料、商业秘密等信息内容要负责保密,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转移、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以任何方式披露、允许、提供他人使用,或从事任何其他非本合同项目的之外的商业或经营活动。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17、#方与#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方应自行为提供服务的外包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合同款项。如因#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日,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的日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方逾期付款超过一季度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7.5#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交通协管员、车辆),每逾期一日,#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还有权要求#方按照一个月服务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7.6#方派驻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予以直接退回,并不承担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并有权要求#方予以更换,#方逾期超过十天更换或拒不更换或更换2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解除部分合同,#方还有权要求#方按照一个月服务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予以无条件补足。 7.7#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要求#方整改,并按【100】元/次向#方支付违约金,如#方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逾期超过十天整改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达【3】次以上或服务不达标【3】次以上,#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还有权要求#方按照一个月服务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7.8#方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11.其他条款1、#方所需岗位人员名册、基本资料、考核办法、细则和#方的派驻名单等资料,均作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方应于合同到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方是否续签,如#方同意续签,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关程序确定后另行签订合同。 3、若因#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时间、质量等进行核算后,据实支付服务费,除此之外,#方不需另行承担任何费用。若因#方导致合同终止,#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有权要求#方在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全部损失。 4、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照主合同约定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略) ,以补充协议为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长沙县长龙 (略) 6号 | 地址: | (略) 长沙县星沙碧桂园天玺湾2栋4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