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和《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公开遴选2023-20 (略) (略)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至截止日期,收到三家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集体研究评审,广东 (略) 得分最高,拟确 (略) 本项目服务主体。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反映(联系方式:#先生,0757-#;联系地址: (略) (略) 大良 (略) 6号 (略) (略) 农业发展股)。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和《 (略)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公开遴选2023-20 (略) (略)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至截止日期,收到三家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集体研究评审,广东 (略) 得分最高,拟确 (略) 本项目服务主体。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反映(联系方式:#先生,0757-#;联系地址: (略) (略) 大良 (略) 6号 (略) (略) 农业发展股)。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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