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2023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通报
社会事务局2023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通报
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 (略) (略) 安排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各社会组织进行了2023年度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年检重点对各社会组织内部建设、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涉企收费、换届备案、非营利属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检查审定,我区应检社会团体4家,合格4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检查审定,我区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其中合格 4 家,不合格(含未参检)2家。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按照《条例》和章程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社会作用显著。但个别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重视,工作拖沓,材料不齐,填报错误,多次催促依然不参检;有的社会组织没有严格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按期召开理事会、不换届;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有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票据使用混乱,甚至存在无财务账目等情况。
三、处理措施
(一)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通过中国 (略) 、汉 (略) 委员会- (略) 、汉 (略) 社会组织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将2023年度检查情况作 (略) 罚的重要依据。对一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警 (略) 罚,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 (略) 罚。
(三)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对受到警告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全国 (略) 公示。
四、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强管理。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二要进一步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证书、活动等内部制度。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如实进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账户进行财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扶持培育,深化创新管理,有效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共同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附件:1.汉 (略) 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
附件:2.汉 (略)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结论
(略) 汉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
汉 (略) 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
(共4家)
一、 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合格,共4家。
(略) 汉 (略) 青年企业家协会
(略) 汉 (略) 九洲通展会展行业协会
(略) 汉 (略) 环渤海家具园企业协会
(略) 汉 (略) 慈善协会
附件2:
汉 (略)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
年检结论(共6家)
一、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合格,共4家。
(略) 汉 (略) 福翔泰老年公寓
(略) 汉 (略) 鑫鑫宝贝幼儿园
(略) 汉 (略) 初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略) 汉 (略) 汉顿幼儿园
二、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共2家。
(略) 汉 (略) 众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略) 汉 (略) 博睿职业培训学校
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 (略) (略) 安排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各社会组织进行了2023年度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年检重点对各社会组织内部建设、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涉企收费、换届备案、非营利属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检查审定,我区应检社会团体4家,合格4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检查审定,我区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其中合格 4 家,不合格(含未参检)2家。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按照《条例》和章程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社会作用显著。但个别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重视,工作拖沓,材料不齐,填报错误,多次催促依然不参检;有的社会组织没有严格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按期召开理事会、不换届;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有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票据使用混乱,甚至存在无财务账目等情况。
三、处理措施
(一)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通过中国 (略) 、汉 (略) 委员会- (略) 、汉 (略) 社会组织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将2023年度检查情况作 (略) 罚的重要依据。对一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警 (略) 罚,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 (略) 罚。
(三)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对受到警告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全国 (略) 公示。
四、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强管理。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二要进一步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证书、活动等内部制度。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如实进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账户进行财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扶持培育,深化创新管理,有效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共同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附件:1.汉 (略) 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
附件:2.汉 (略)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结论
(略) 汉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
汉 (略) 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
(共4家)
一、 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合格,共4家。
(略) 汉 (略) 青年企业家协会
(略) 汉 (略) 九洲通展会展行业协会
(略) 汉 (略) 环渤海家具园企业协会
(略) 汉 (略) 慈善协会
附件2:
汉 (略)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
年检结论(共6家)
一、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合格,共4家。
(略) 汉 (略) 福翔泰老年公寓
(略) 汉 (略) 鑫鑫宝贝幼儿园
(略) 汉 (略) 初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略) 汉 (略) 汉顿幼儿园
二、以下单位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共2家。
(略) 汉 (略) 众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略) 汉 (略) 博睿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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