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淮上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3061
二、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凤 (略)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开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 (略) 级普查成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要求,开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 (略) 级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和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成果提交、验收合格,以国家要求进度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辉(组长)、刘海飞、田小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农业 (略)
地址: (略) 淮 (略) 人民政府4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小赛(采购人代表)、马海月(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3061
二、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凤 (略)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开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 (略) 级普查成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要求,开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 (略) 级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和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成果提交、验收合格,以国家要求进度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辉(组长)、刘海飞、田小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农业 (略)
地址: (略) 淮 (略) 人民政府4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小赛(采购人代表)、马海月(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信息:
38
招标
|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