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第七轮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宁国市第七轮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俊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西立桥巷49号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各包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内根据考核办法,月度考核未出现连续二个月不合格,或一年内考核不合格次数未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约),但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郜立新、洪军、李会琴、司利、包建、朱勇(采购人代表)、董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安徽正硕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西津 (略) 1003号、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津 (略) 1003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唐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27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正硕 (略)
提交时间:
2024-11-28 10:52:35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1-28 14:20:38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18分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俊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西立桥巷49号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略) 第 (略) 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各包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内根据考核办法,月度考核未出现连续二个月不合格,或一年内考核不合格次数未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一年一续约),但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郜立新、洪军、李会琴、司利、包建、朱勇(采购人代表)、董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安徽正硕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西津 (略) 1003号、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西津 (略) 1003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唐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27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正硕 (略)
提交时间:
2024-11-28 10:52:35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1-28 14:20:38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18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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