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沙县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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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沙县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SXCG[2024]47号-1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1项

#元

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6)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根据《 (略) (略) 关干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标。8)违法违规供苗单位不得 (略) 增殖放流苗种投标(提供本单位未违规违法的书面声明);9)苗种亲本情况,增殖放流苗种生产所用亲体(亲本)须为本地原种,且来源可溯、数量充足(提供苗种生产亲本来源及所供苗种数量匹配的亲本数量(鲢鱼、鳙鱼可使用仔稚幼体培育,提供苗种来源及数量证明));10)具有完备的育苗生产设施(提供生产设施设备及场地权属证明材料);11)具有苗种生产能力(提供放流苗种供应数量和生产档案记录证明材料);12)具备技术保障能力(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聘用证明材料)。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禹德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黎先生17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商会大厦10楼A单元

  联系方式:邓女士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598-#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SXCG[2024]47号-1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2024年 (略)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二次)

1项

#元

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6)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根据《 (略) (略) 关干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标。8)违法违规供苗单位不得 (略) 增殖放流苗种投标(提供本单位未违规违法的书面声明);9)苗种亲本情况,增殖放流苗种生产所用亲体(亲本)须为本地原种,且来源可溯、数量充足(提供苗种生产亲本来源及所供苗种数量匹配的亲本数量(鲢鱼、鳙鱼可使用仔稚幼体培育,提供苗种来源及数量证明));10)具有完备的育苗生产设施(提供生产设施设备及场地权属证明材料);11)具有苗种生产能力(提供放流苗种供应数量和生产档案记录证明材料);12)具备技术保障能力(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聘用证明材料)。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华都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禹德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黎先生17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商会大厦10楼A单元

  联系方式:邓女士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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