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 (略) 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 (略) 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虹康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济技 (略) 园区2024年土地征收涉及勘测定界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经济技 (略) 园区2024年土地征收涉及勘测定界技术服务 | 测绘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 | 1 | *.8 | 合计金额小写: *.8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 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元) | 1 | 地籍测绘及地籍调查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公顷 | 根据用地报批需求,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包括地形测量、地籍调查、地籍图修补测、界址点测量、建设用地合法手续收集、地类认定,权属审核;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三大类面积表、界址点成果表、土地利用现状套合图、耕地开垦费图层、集体建设用地年限地类等相关情况说明等。并在“多测合一”平台通过审核备案) | 1930.72 | 266.66 | *.8 | 2 | 拔地 测量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点 | 340 | 2485 | *.0 | 3 | 合计 | | | | | | *.8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5 —— 2026-11-24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 (略) 的实 (略) 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方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 自合同生效起,*方可根据*方出具的项目委托函和成果资料签收依据,每半年与*方结算一次,以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确定结算金额。每次在*方支付款项前,*方必须提供给*方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及请款报告,*方在收到*方提供的请款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具体付款时间以*方内部审批程序完成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如合作年限达到两年或付款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本项目自动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广厦支行(湖南虹康 (略) :*215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 要求*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全过程技术管理、成果文件的编制和最后审核。 5.2.2 项目实施内容中地籍图修测、外业测绘等部分执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 *.1-2017)、《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 *-2017)等现行国家标准。在合同签订期间,如有新的国家规范标准的出台或原有的国家规范标准的修改,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土地分类符合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地类认定相关要求。 5.2.3 *方负责在单个报批项目/批次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前,将勘测定界成果在“多测合一”平台通过长沙县测绘中心审核备案,并将经备案的成果、成果备案表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 5.2.4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 5.2.5 *方所提交的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技术要求,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勘测定界成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方承担。由*方向*方申请项目验收,且确保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3.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方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方原因造成的,由成交*方承担相应费用。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方的责任与义务 6.1.1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方确定1名专职人员(姓名:贺柏林,电话:*),全力配合*方进行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所需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保证*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获得相关基础资料。 6.1.2负责 (略) 理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涉及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一切事务;负责调控工作进度;负责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决策的正确性负责。 6.1.3落实工作经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6.2*方的责任与义务 6.2.1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何仁德,电话:*),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勘测定界技术服务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对收集资料的技术正确性负责。 6.2.2对*方提供的资料妥善保管,不向外提供,使用后按规定归还。 6.2.3 在资料收集齐全后,负责按照本合同及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各项技术工作。 6.2.4 负责配合*方开展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成果的审查备案,并负责审查备案过程中的技术解释及修改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不得要求*方违反国家、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未经*方同意,*方不得擅自修改勘测定界技术服务成果;因相关政策、工作安排变化或*方原因,导致*方工作耽误停顿的,*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因此需要更改*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经**双方协商,根据增加的工作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5因*方技术原因导致提交的技术成果不能通过审查或验收的,*方应在*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 7.6*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勘测定界错误,或故意或重大过失出具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元违约金,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7未经*方书面同意,*方违反对*方保密义务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本次报告费用,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需承担*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方所 (略) 提起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保密条款 *方对*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图纸负有保密义务,其相关成果(包括文本、统计数据表格、图件等),未经*方同意,不得对外提供。*方对*方提供的技术、方案文本、模板,未经*方同意不得转让或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三方机构作为样本或模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定执行。 11.2 通知及送达 11.2.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按合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和地址送达对方。 11.2.2如任何一方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有改变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不能及时收到对方通知的,对方将通知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和地址”发出,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等后果由未通知方负责: (1)以特快专递发出三日之后,视为已送达。 (2)特快专递回执注明“查无此人”、“拒收”等类似表述的,视为已送达。 (3)在工作日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将通知发送至对方指定电子邮箱的,视为已送达。 11.2.3本条11.2.1、11.2.2的约定,在合同履行、 (略) 理、法院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均适用。 11.3违约方或败诉方需承担相对方维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担保费等)。 11.4本合同一式*份,*方、*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者结束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略) 长 (略) 2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略) 37号超世智能产业园第6栋1单元7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