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只有一家参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4-14-04D-2024-D-D(略)C01
二、项目名称: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谈判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评审工作。共1家参选人参与应答,经评审:
【安徽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信用代码:(略)MA2W70AG27)
成交含税金额:(略)元
税率:13%、6%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安徽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 (略) (http://**)、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19点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9点00分。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杜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张宇荣(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略)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与南二环交口绿地中心D座54楼
电话:(略)
联系人:张宇荣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只有一家参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转为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4-14-04D-2024-D-D(略)C01
二、项目名称:滁州铁塔凤阳县2024年人防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谈判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评审工作。共1家参选人参与应答,经评审:
【安徽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信用代码:(略)MA2W70AG27)
成交含税金额:(略)元
税率:13%、6%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安徽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 (略) (http://**)、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19点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9点00分。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杜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张宇荣(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略)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与南二环交口绿地中心D座54楼
电话:(略)
联系人:张宇荣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略)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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