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 (略) -2024-#

二、合同名称: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 (略) -2024-#

四、项目名称: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 (略) (本级)

地址: (略) 10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经济技 (略) (略) 301号西安城发中心5层

联系方式: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 1(项) ¥# ¥# 一、服务内容。釆购品目较多时,应结合《政府釆购品类分类目录》和市场主体的承接能力,合理划分标段。 (一) (略) 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备案 及时 (略) 各区县出让、划拨、租赁等的相关土地信息录入自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按照部系统填报要求对空间单元、供地方案、出让公告、交易情况、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各环节的所需内容进行填报,上传供应土地界址坐标和佐证材料; 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及时发布项目更正公告,进行终止、中止、 (略) 理,对合同信息进行变更、修改、撤销及土地来源修订等工作。 (二)批而未供、闲 (略) 置 核 (略) 辖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据,建立专题数据库,将土地供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落图入库,根据部系统备案信息及动态巡查情况,及时对新增闲置土地数据和供应数据更新。按照省厅要求,定期汇交相关矢量数据库。 汇总、整理、分析未供应原因和闲置原因,并叠加相关管控边界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题制图。 二、技术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要求,实时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公告公示、成交等供应数据信息到自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 (略) 置工作。 三、服务要求。 配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的团队。 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款项结算。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202 (略) 场备案工作,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资料后2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五、其他。(一)对服务商的业绩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业绩情况,但不得以特 (略) 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也不得限定业务规模。 (二)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周内支撑人员到位。 (三)成果交付要求:对于成果提交型的项目,应当在釆购需求中明确服务商应提交的最终成果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合同.pdf

(略) 自然资 (略) (本级)

2024年11月29日

一、合同编号:HT- (略) -2024-#

二、合同名称: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 (略) -2024-#

四、项目名称: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 (略) (本级)

地址: (略) 10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经济技 (略) (略) 301号西安城发中心5层

联系方式: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 1(项) ¥# ¥# 一、服务内容。釆购品目较多时,应结合《政府釆购品类分类目录》和市场主体的承接能力,合理划分标段。 (一) (略) 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备案 及时 (略) 各区县出让、划拨、租赁等的相关土地信息录入自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按照部系统填报要求对空间单元、供地方案、出让公告、交易情况、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各环节的所需内容进行填报,上传供应土地界址坐标和佐证材料; 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及时发布项目更正公告,进行终止、中止、 (略) 理,对合同信息进行变更、修改、撤销及土地来源修订等工作。 (二)批而未供、闲 (略) 置 核 (略) 辖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据,建立专题数据库,将土地供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落图入库,根据部系统备案信息及动态巡查情况,及时对新增闲置土地数据和供应数据更新。按照省厅要求,定期汇交相关矢量数据库。 汇总、整理、分析未供应原因和闲置原因,并叠加相关管控边界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题制图。 二、技术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要求,实时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公告公示、成交等供应数据信息到自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 (略) 置工作。 三、服务要求。 配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的团队。 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款项结算。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202 (略) 场备案工作,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资料后2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五、其他。(一)对服务商的业绩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业绩情况,但不得以特 (略) 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也不得限定业务规模。 (二)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周内支撑人员到位。 (三)成果交付要求:对于成果提交型的项目,应当在釆购需求中明确服务商应提交的最终成果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项目合同.pdf

(略) 自然资 (略) (本级)

2024年11月29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