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丙包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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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丙包合同公示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河南鑫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里技术服务内容中“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50 %,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
2)项目运行满6个月,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35%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
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站承担的“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包)项目”于2024年5月10日由##双方签订了《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包)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002-01-0067;合同总金额为:¥ 1,#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以下简称原合同)。 (略)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2024年至2025年度的有效运行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原合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略) (略) 梅林街 (略) 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b5#eca-4afe-80d9-6fb520b5d1df.html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包)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河南鑫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里技术服务内容中“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50 %,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
2)项目运行满6个月,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35%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元 整(小写:¥ # 元);
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站承担的“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包)项目”于2024年5月10日由##双方签订了《 (略)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包)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002-01-0067;合同总金额为:¥ 1,#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以下简称原合同)。 (略)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2024年至2025年度的有效运行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原合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略) (略) 梅林街 (略) 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b5#eca-4afe-80d9-6fb520b5d1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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