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127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科谷一街 10 号院 8 号楼 12层 1201(北京自 (略) 高端 (略) 亦庄组团)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颜丽、孙敏、苏祺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广播电视台

地 址: (略) 利 (略) 777号

联系方式:李闽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利辛县邦泰世纪广场16栋104

联系方式: 程梦妮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闽 程梦妮

电 话: * *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11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pdf

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127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科谷一街 10 号院 8 号楼 12层 1201(北京自 (略) 高端 (略) 亦庄组团)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颜丽、孙敏、苏祺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广播电视台

地 址: (略) 利 (略) 777号

联系方式:李闽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利辛县邦泰世纪广场16栋104

联系方式: 程梦妮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闽 程梦妮

电 话: * *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11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利辛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pdf

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