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AHZY-#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 19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波、刘杰、董留超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环保巷
联系人: 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中一建设 (略)
地址: (略) 安居大厦10楼1001室
项目负责人:#一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7 日至2024年11月29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一建设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安居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中一建设 (略)
2024年11月27日
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AHZY-#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 19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波、刘杰、董留超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环保巷
联系人: 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中一建设 (略)
地址: (略) 安居大厦10楼1001室
项目负责人:#一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7 日至2024年11月29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一建设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安居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中一建设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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