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第三批第二次公开论证遴选结果公告
医用耗材第三批第二次公开论证遴选结果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医用耗材第三批(第二次)公开论证遴选结果公告,详情请见附件 | 0.01 元 | 1(件) | 0.01 元 |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详情见附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医用耗材第三批(第二次)公开论证遴选结果公告,详情请见附件 | 0.01 元 | 1(件) | 0.01 元 |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详情见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