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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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的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 沈阳金佰特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7号(4-13)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陈兴国 电话: #

沈阳金佰特 (略) :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 (略) 提交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QZSZ)分标一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分标一中标结果公告未公布所有货物中标的信息,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答复: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的要求,对本次项目的中标人所投的主要标的信息发布了相关公告,同 (略) 已告知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同时可向采购人申请对该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质 疑 人: 沈阳金佰特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7号(4-13)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陈兴国 电话: #

沈阳金佰特 (略) :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 (略) 提交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QZSZ)分标一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分标一中标结果公告未公布所有货物中标的信息,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答复: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的要求,对本次项目的中标人所投的主要标的信息发布了相关公告,同 (略) 已告知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同时可向采购人申请对该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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