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建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第一批的结果通报
关于住建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第一批的结果通报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的工作通知》(渝建管〔2024〕188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涉及消防安 (略) 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经企业 (略) 审查,现将第一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 (略) 提交整改申请表(“重庆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上传整改资料并报送)。交件地址:重 (略) 高新大道6号5号楼35 (略) (略) 建管科,联系电话:023-*。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局适时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附件: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结果(第一批)
重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的工作通知》(渝建管〔2024〕188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涉及消防安 (略) 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经企业 (略) 审查,现将第一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 (略) 提交整改申请表(“重庆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上传整改资料并报送)。交件地址:重 (略) 高新大道6号5号楼35 (略) (略) 建管科,联系电话:023-*。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局适时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附件: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结果(第一批)
重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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