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消解仪、浓缩仪项目成交公告
购买消解仪、浓缩仪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4)77号(招标文件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4)7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买消解仪、浓缩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人民大道143号
中标(成交)金额:45.(略)(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安阳 (略) | 微波消解仪、浓缩仪 | 培安、睿科 | MARS6C、MPE plus | 1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桂军、朱五星、陈赛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略)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略) 文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李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方正招标 (略)
地 址: (略) 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 (略) -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白杨 0372-(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电 话: 0372-(略)、(略)
一、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4)77号(招标文件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4)7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买消解仪、浓缩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人民大道143号
中标(成交)金额:45.(略)(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安阳 (略) | 微波消解仪、浓缩仪 | 培安、睿科 | MARS6C、MPE plus | 1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桂军、朱五星、陈赛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略)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略) 文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李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方正招标 (略)
地 址: (略) 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 (略) -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白杨 0372-(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电 话: 0372-(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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