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弥陀寺初级中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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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弥陀寺初级中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02 14:4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2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弥陀寺初级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五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五河县锦绣兰庭180号门面

成交金额:86.(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6.(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弥陀寺初级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塑胶跑道改造、运动场改造、栏杆更换、教学楼外墙真石漆维修等其他附属设施改造。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正刚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义龙(组长)、潘杰夫、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河县 (略) 8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星 (略)

地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B座7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代表)、陈庆芬(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3时4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12-02 11:33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4-12-02 14:37

招标文件正文.pdf

BB2024WHCGJ152成交结果公告附件.rar

信息时间:2024-12-02 14:4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2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弥陀寺初级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五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五河县锦绣兰庭180号门面

成交金额:86.(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6.(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弥陀寺初级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塑胶跑道改造、运动场改造、栏杆更换、教学楼外墙真石漆维修等其他附属设施改造。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正刚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义龙(组长)、潘杰夫、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河县 (略) 8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星 (略)

地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B座7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代表)、陈庆芬(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3时4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12-02 11:33
  • 在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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