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潞新公司+砂墩子煤矿+设备+24年三季度+配煤破碎机中标公告
晋能控股+潞新公司+砂墩子煤矿+设备+24年三季度+配煤破碎机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4 04:5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08 04:5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配煤破碎机 | 见技术要求 | 无 | 1 | 台 | 2025-01-31 |
一、交货地址:新疆 (略) (略) 砂墩子煤矿
二、保证金额度:0
商务要求(制造商)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3.报价人须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并上传设备报价附表(表1--表3)、响应文件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设备报价总价应与询单报价一致。*(必传项)
4.此项目控制价50.#元(含增值税:13%、含运杂费、调试费)中选价不得高于此项目控制价。*
二、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
2.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行、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对供应商资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需注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4.未被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三、售后服务:
1.卖方需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除合同另有规定。
2.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且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保证提供的材料能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及生产国国家标准的要求。
4.保证提供的材料,其技术配置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质量标准不低于报价文件所承诺的标准。
5.质保期为使用后12个月,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6.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四、供货时间规定:
签订合同后35天
五、付款方式:
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到需方后,需方根据财务状况分期分批支付(分批到货、分批挂账、分批支付)余10%的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付款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年内付清。
六、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行选择,出卖人按照安全快捷原则选择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管道运输等),运费、杂费及标的物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七、交货地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销售中心 八、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60天内
九、包装要求:包括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及运输标志。
箱装木质结构,根据产品大小选择包装规格。运输方式由制造商自定,费用由制造商承担,如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受到的损失由制造商承担。箱外要附有明显运输标志。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902-#(招标办)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需提供营业执照;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4 04:5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08 04:5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配煤破碎机 | 见技术要求 | 无 | 1 | 台 | 2025-01-31 |
一、交货地址:新疆 (略) (略) 砂墩子煤矿
二、保证金额度:0
商务要求(制造商)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3.报价人须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并上传设备报价附表(表1--表3)、响应文件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设备报价总价应与询单报价一致。*(必传项)
4.此项目控制价50.#元(含增值税:13%、含运杂费、调试费)中选价不得高于此项目控制价。*
二、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
2.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行、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对供应商资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需注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4.未被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三、售后服务:
1.卖方需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除合同另有规定。
2.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且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保证提供的材料能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及生产国国家标准的要求。
4.保证提供的材料,其技术配置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质量标准不低于报价文件所承诺的标准。
5.质保期为使用后12个月,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6.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四、供货时间规定:
签订合同后35天
五、付款方式:
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到需方后,需方根据财务状况分期分批支付(分批到货、分批挂账、分批支付)余10%的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付款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年内付清。
六、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行选择,出卖人按照安全快捷原则选择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管道运输等),运费、杂费及标的物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七、交货地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销售中心 八、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60天内
九、包装要求:包括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及运输标志。
箱装木质结构,根据产品大小选择包装规格。运输方式由制造商自定,费用由制造商承担,如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受到的损失由制造商承担。箱外要附有明显运输标志。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902-#(招标办)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需提供营业执照;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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