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选房结果及入住手续办理通告
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选房结果及入住手续办理通告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公开选房活动已于2024年11月17日全部结束。现就本期实物配租家庭公开选房结果及入住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房结果
登记参与本期实物配租公开选房活动的家庭共计6823户,选定房源的家庭共计1818户。经复核保障资格,最终可办理租赁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共1778户,现对本次实物配租公开选房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
二、入住手续办理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9日-13日、12月16日-20日、12月23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每户具体办理租赁入住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小区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 窗口 | 咨询 电话 |
浦乐新苑 | 12月9日-13日、12月16日-20日、12月23日-27日 | 城南管理 服务中心 | * |
九和人家 银海公寓 | 12月9日-13日、12月16 日-17日 | 牛田管理 服务中心 | |
象山人家 | 12月10日-11日 | 转塘管理 服务中心 | * |
良和雅苑 | 12月18日-20日 | 城北管理 服务中心 | * |
(二)办理入住须知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有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官网住房保障专栏,点击“公租房租赁服务(合同打印 (略) 理)”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 (略) 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 (略) 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保障家庭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授权经租管理机构对其申请家庭成员进行钱江分查询,申请家庭成员中个人钱江分分值在700分(含)以上的,可以享受押金减半优惠。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略)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8.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
附件:1.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选房结果(2024年11月)
2.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选定房源家庭办理入住时间表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2024年12月2日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公开选房活动已于2024年11月17日全部结束。现就本期实物配租家庭公开选房结果及入住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房结果
登记参与本期实物配租公开选房活动的家庭共计6823户,选定房源的家庭共计1818户。经复核保障资格,最终可办理租赁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共1778户,现对本次实物配租公开选房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
二、入住手续办理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9日-13日、12月16日-20日、12月23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每户具体办理租赁入住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小区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 窗口 | 咨询 电话 |
浦乐新苑 | 12月9日-13日、12月16日-20日、12月23日-27日 | 城南管理 服务中心 | * |
九和人家 银海公寓 | 12月9日-13日、12月16 日-17日 | 牛田管理 服务中心 | |
象山人家 | 12月10日-11日 | 转塘管理 服务中心 | * |
良和雅苑 | 12月18日-20日 | 城北管理 服务中心 | * |
(二)办理入住须知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有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官网住房保障专栏,点击“公租房租赁服务(合同打印 (略) 理)”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 (略) 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 (略) 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保障家庭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授权经租管理机构对其申请家庭成员进行钱江分查询,申请家庭成员中个人钱江分分值在700分(含)以上的,可以享受押金减半优惠。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略)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8.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
附件:1.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家庭选房结果(2024年11月)
2. (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选定房源家庭办理入住时间表
(略) 住房保障和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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