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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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浙江大学,(成)清捕零碳(北京) (略) | *16Q | 1 | 总报价(万元):178.*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 |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承担CO2深度矿化养护制建材关键技术与万吨级工业试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徐州 (略) | *MAIMFL278Y | 2 | 总报价(万元):179.*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 |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2019年9月参与CO2矿化含氯水溶钙镁废渣 (略) 理回收氯关键技术课题经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 (略) | 联系地址 | 广东揭阳惠来县靖海镇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66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 (略)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燃煤固废CO2矿化联产低碳胶凝材料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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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浙江大学,(成)清捕零碳(北京) (略) | *16Q | 1 | 总报价(万元):178.*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 |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承担CO2深度矿化养护制建材关键技术与万吨级工业试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徐州 (略) | *MAIMFL278Y | 2 | 总报价(万元):179.*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 |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2019年9月参与CO2矿化含氯水溶钙镁废渣 (略) 理回收氯关键技术课题经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 (略) | 联系地址 | 广东揭阳惠来县靖海镇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66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 (略)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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