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4-0123 |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方) |
供应商(全称):汇 (略) (略) (*方) |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4-0123 |
3、项目内容:本 (略) 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2024年《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文件要求,要加快查缺补漏,对纳入名录管 (略) 河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善名录并基本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本 (略) 水利普查名录外111条河流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储守成 |
6、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略) 普外河流划界项目实地调查、测量及编制成果,市级审核初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划界成果通过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录入全省河道 (略) 10个工作日后内支付余下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费用支付之前*方应提供相应发票。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82 天 |
2、地点: (略) 内*方指定地点 |
3、方式:详见附件合同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方 |
验收方式: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成果进行技术评审,相关意见作为初步验收依据, (略) 区人民政府公示后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
验收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10日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0日 |
合同订立地点: (略) (略)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合同等 |
娄底市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4-0123 |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方) |
供应商(全称):汇 (略) (略) (*方) |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4-0123 |
3、项目内容:本 (略) 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项目,2024年《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文件要求,要加快查缺补漏,对纳入名录管 (略) 河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善名录并基本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本 (略) 水利普查名录外111条河流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储守成 |
6、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略) 普外河流划界项目实地调查、测量及编制成果,市级审核初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划界成果通过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录入全省河道 (略) 10个工作日后内支付余下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费用支付之前*方应提供相应发票。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0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82 天 |
2、地点: (略) 内*方指定地点 |
3、方式:详见附件合同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方 |
验收方式: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成果进行技术评审,相关意见作为初步验收依据, (略) 区人民政府公示后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
验收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10日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0日 |
合同订立地点: (略) (略)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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