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成果集成与报告编制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关于无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成果集成与报告编制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1 |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 #87A | (略) (略) 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科学楼2层 | 70.59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成果集成与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数据整理分析、数据报送和成果集成。 (1)数据整理分析。根据周边监测工作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企业历史自行监测结果,组织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2)数据报送和成果集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 (略) 重点监管单位监测结果进行数据报送、成果集成,具体工作包括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制定,图件制作与调查评价报告编写。 ①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制定工作。包括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来源识别、污染扩散情况分析、监管单位分类与管理对策等工作; ②图件制作与调查评价报告编写。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绘制土壤污染调查图件(如环境因子图、遥感影像图、调查点位图、单因子评价结果图等),针对性编制调查评价报告。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以内费率为1.5%;中标(成交)金额100-#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8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民中心11号楼3楼
联系人:陈恩风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中信天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01-701
联系人:盛夏、#瑜(经办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夏、#瑜(经办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1 |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 #87A | (略) (略) 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科学楼2层 | 70.59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成果集成与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数据整理分析、数据报送和成果集成。 (1)数据整理分析。根据周边监测工作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企业历史自行监测结果,组织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2)数据报送和成果集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 (略) 重点监管单位监测结果进行数据报送、成果集成,具体工作包括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制定,图件制作与调查评价报告编写。 ①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制定工作。包括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来源识别、污染扩散情况分析、监管单位分类与管理对策等工作; ②图件制作与调查评价报告编写。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绘制土壤污染调查图件(如环境因子图、遥感影像图、调查点位图、单因子评价结果图等),针对性编制调查评价报告。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节点满足约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满足约定及采购人的需求。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以内费率为1.5%;中标(成交)金额100-#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8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民中心11号楼3楼
联系人:陈恩风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中信天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01-701
联系人:盛夏、#瑜(经办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夏、#瑜(经办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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