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新建3艘智能电动内河运输船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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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公司新建3艘智能电动内河运输船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资审结果交通工程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船务公司新建3艘智能电动内河运输船项目设计[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中远 (略) (武汉)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 (略) (略) 通过
3 (略) (略) 通过
4 广州 (略) 不通过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的评审标准要求,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 联系人:杨工、冯工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983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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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船务公司新建3艘智能电动内河运输船项目设计[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中远 (略) (武汉)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 (略) (略) 通过
3 (略) (略) 通过
4 广州 (略) 不通过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的评审标准要求,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 联系人:杨工、冯工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983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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