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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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人寿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2024年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其他保险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长沙县2024年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障

#亩

8元/亩

#

农业雇主保险

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2 —— 2025-10-01

3.2 履行地点: (略) 域内从事粮油作物(包括但不限于水稻、玉米、油菜、花生、大豆、芝麻、葵花等作物)种植的场所(具体详见清单)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以镇(街道)作为投保人,以实际种粮台账面积为准,(#方)中国人寿 (略) (略) 完成承保签单后,由(#方)长沙县 (略) 对签单数据进行核算,确认无误后再由财政拨款支付保费。
(2)#方承担原协议同等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从事粮油生产地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 长沙县 (略)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长沙县 (略) 对签单数据进行核算后,#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合同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中国人寿 (略) (略) :#21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合同约定执行。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落实服务项目。
(2)#方有权对#方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服务质量。
2、#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服务。
(2)#方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遵守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具体支付根据县财政相关要求执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 (略) 598号 地址: (略) 一段109号华创国际广场2-7栋二层213号、214房及2栋24、25、26
法定代表人: 余米 法定代表人: 李振飞
委托代理人: 陈兴 委托代理人: 程桥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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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人寿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2024年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其他保险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长沙县2024年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粮油安全生产责任保障

#亩

8元/亩

#

农业雇主保险

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2 —— 2025-10-01

3.2 履行地点: (略) 域内从事粮油作物(包括但不限于水稻、玉米、油菜、花生、大豆、芝麻、葵花等作物)种植的场所(具体详见清单)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以镇(街道)作为投保人,以实际种粮台账面积为准,(#方)中国人寿 (略) (略) 完成承保签单后,由(#方)长沙县 (略) 对签单数据进行核算,确认无误后再由财政拨款支付保费。
(2)#方承担原协议同等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从事粮油生产地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 长沙县 (略)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长沙县 (略) 对签单数据进行核算后,#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合同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中国人寿 (略) (略) :#21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合同约定执行。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落实服务项目。
(2)#方有权对#方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服务质量。
2、#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服务。
(2)#方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遵守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具体支付根据县财政相关要求执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 (略) 598号 地址: (略) 一段109号华创国际广场2-7栋二层213号、214房及2栋24、25、26
法定代表人: 余米 法定代表人: 李振飞
委托代理人: 陈兴 委托代理人: 程桥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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