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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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AHXSD-GC-(略)
标段名称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编号AHXSD-GC-(略)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鑫时代 (略)
地址南陵县经 (略) 紫云英人才产业园212室
联系人及电话邓飞(略)
招标方式发包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依澎 (略)
投标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
投标报价(略).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姓名:唐丽秀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从施工准备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承诺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芜湖 (略)
投标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
投标报价(略).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姓名:何北平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从施工准备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承诺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1个日历天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基准价:(略).75元
提示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项目名称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AHXSD-GC-(略)
标段名称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浦西湖至大浦新村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编号AHXSD-GC-(略)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鑫时代 (略)
地址南陵县经 (略) 紫云英人才产业园212室
联系人及电话邓飞(略)
招标方式发包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依澎 (略)
投标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
投标报价(略).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姓名:唐丽秀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从施工准备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承诺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芜湖 (略)
投标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
投标报价(略).00元
项目负责人
(总监)姓名:何北平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工期从施工准备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承诺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1个日历天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基准价:(略).75元
提示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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