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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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供销社《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及《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发布了《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遴选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实施主体的公告》,目前已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事会研究,拟认定广州增城供销增禾 (略) 和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0-#)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12月2日


  根据省供销社《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及《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发布了《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遴选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实施主体的公告》,目前已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事会研究,拟认定广州增城供销增禾 (略) 和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0-#)

   (略) (略) 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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