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乡镇(街道) | 塔集镇 | 村(社区) | 横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29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 ||
项目位置 | (略)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陈国中藕塘 南至:沈在荣藕塘 西至:农田 北至: (略) 南侧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其他补充:(如地力保护费、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土地流转期间农田排涝费和水资源费由(略)方承担,农业支持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如有】归(略)方所有,如(略)方违反国家、省、市、县、镇、村制定的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规定,(略)方将取消(略)方的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如有)。 | ||
项目审查表 | (略)c63d31d4941aaab1e95e(略)a_814a8def1c(略)a7418f51bf4b5c77_signature.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 (1).jpg 会议记录 (2).jpg 会议记录 (3).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2024-12-04 16:43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 ||
交易面积 | 5.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任文章 | ||
成交日期 | 2024-12-04 | ||
成交总金额 | (略) | ||
补充说明 | 1、中标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范围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其经营活动负责。竞标者中标后,不得将中标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方承担。2、中标方不得随意取土或兴建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如中标方原因造成流转土地损害的,中标方需承担修复的责任和费用。3、履行合同期限内,中标方应妥善使用发包方已提供的基础设施、地上附着物等,合同期满后对照附属设施(清单),逐一交接清楚,如有损害,根据损坏程度,双方协商一致后,中标方赔偿发包方损失,协商不成,经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评(审)定,中标方如数赔偿发包方损失。4、履行合同期限内,中标方依法依规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中标方应与发包方协商,经发包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5、合同到期后的30天内,原中标方需立即将流转土地恢复原状(经发包方确认)交给下一轮承包方,原中标方未恢复原状的,发包方 (略) 理,所产生费用由原中标方负责。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略)文清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塔集镇 | 村(社区) | 横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29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 ||
项目位置 | (略)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陈国中藕塘 南至:沈在荣藕塘 西至:农田 北至: (略) 南侧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其他补充:(如地力保护费、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土地流转期间农田排涝费和水资源费由(略)方承担,农业支持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如有】归(略)方所有,如(略)方违反国家、省、市、县、镇、村制定的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规定,(略)方将取消(略)方的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如有)。 | ||
项目审查表 | (略)c63d31d4941aaab1e95e(略)a_814a8def1c(略)a7418f51bf4b5c77_signature.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 (1).jpg 会议记录 (2).jpg 会议记录 (3).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2024-12-04 16:43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原承包人任文章5亩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 | ||
交易面积 | 5.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任文章 | ||
成交日期 | 2024-12-04 | ||
成交总金额 | (略) | ||
补充说明 | 1、中标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范围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其经营活动负责。竞标者中标后,不得将中标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方承担。2、中标方不得随意取土或兴建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如中标方原因造成流转土地损害的,中标方需承担修复的责任和费用。3、履行合同期限内,中标方应妥善使用发包方已提供的基础设施、地上附着物等,合同期满后对照附属设施(清单),逐一交接清楚,如有损害,根据损坏程度,双方协商一致后,中标方赔偿发包方损失,协商不成,经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评(审)定,中标方如数赔偿发包方损失。4、履行合同期限内,中标方依法依规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中标方应与发包方协商,经发包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5、合同到期后的30天内,原中标方需立即将流转土地恢复原状(经发包方确认)交给下一轮承包方,原中标方未恢复原状的,发包方 (略) 理,所产生费用由原中标方负责。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略)文清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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