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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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公告日期: 2024-12-05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略)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财采计#

项目内容: 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凭送货清单、发票、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支付。完成标的后经验收合格,根据付款人财政到位资金,支付至货款的97%,余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方完成向财政申请的资金拨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总日历天数: 45 天。

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略)

#方(公章): (略)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方(公章):浙江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合同建设内容为:见招标文件

2、#方根据本合同为#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承担由#方所提供产品的售后保修和维护服务。

3、##双方任何一方对合同所列服务内容如有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工。

2、交货地点:具体按#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本货物为交钥匙工程,即标的货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需保证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方负责。 卖方应以安装测试好的成品形式交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凭送货清单、发票、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支付。完成标的后经验收合格,根据付款人财政到位资金,支付至货款的97%,余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方完成向财政申请的资金拨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设备运行不正常或不稳定,#方有权要求#方免费安装、调试;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方支付合同款;

3、对#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呈报的有关报告及时批复。

4、在设备交付及项目验收后及时予以确认。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应按照本合同确定的项目进度认真、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向#方汇报与确认;

2、#方负责对#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服务;

3、根据售后服务计划的要求及时响应#方的服务需求;

4、配合#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提交验收所需文档;

5、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方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方应保证提供给#方的合同设备是设备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用过的,设备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合格的产品。

2、货物需求一览表(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二氧化氯消毒AB剂

20箱

446

8920

10kg/箱

2

漂白粉

40袋

89

3560

3

二氧化氯消毒片

300袋

60

#

4

聚氯化铝(絮凝剂)

20袋

120

2400

5

袋式过滤器

1套

2900

2900

安装地点:黔城镇桐坪新村响洞溪

6

缓释消毒机

1套

3280

3280

安装地点:黔城镇桐坪新村响洞溪

7

10m3/ (略) 理装置

2套

#

#

安装地点:黔城镇板桥月家园供水工程;岩垅乡芦狄坪村供水工程

8

20m3/ (略) 理装置

1套

#

#

安装地点:黔城镇菊花村蒋家门口供水工程

9

30m3/ (略) 理装置

2套

#

#

安装地点:塘湾镇集镇供水工程 、洗马集镇供水工程

10

15m3/h不锈钢无阀滤罐

2套

#

#

安装地点:江市镇青山园村供水工程;沉河镇沅城村供水工程

11

30m3/h不锈钢无阀滤罐(含智慧环境监测系统)

1套

#

#

安装地点:安江镇金花村供水工程

合计

#

第七条 验收方式

1、货物的到货检验

由#方代表与#方代表共同清点货物数量,查验货物质量,#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送检,检测费由#方全部承担。

2、项目验收:在验收中,如果对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则#方须在交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货物。如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要求。

3、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种法律,法规)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验收资。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1.2、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方负责设备基础施工以及设备运输、运费、调试和验收等全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1.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由#方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1.4、质量保证期: 1 年

2、项目其他要求

2.1、提供产品配件清单(配件、品牌、生产单位、质量保证文件)。

2.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金额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方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部份合同金额的5%。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方须立即按合同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同时#方有权要求#方支付退货商品价值(退货商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十倍的违约金。

2、其他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与终止

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妨碍履行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大雨、大雪、大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影响终止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内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消除30天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和情况资料,经双方确认后,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责。

3、如不可抗力及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缓履行合同,且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免除迟缓履行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下载: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公告日期: 2024-12-05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略)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财采计#

项目内容: 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凭送货清单、发票、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支付。完成标的后经验收合格,根据付款人财政到位资金,支付至货款的97%,余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方完成向财政申请的资金拨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总日历天数: 45 天。

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略)

#方(公章): (略)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方(公章):浙江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合同建设内容为:见招标文件

2、#方根据本合同为#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承担由#方所提供产品的售后保修和维护服务。

3、##双方任何一方对合同所列服务内容如有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工。

2、交货地点:具体按#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本货物为交钥匙工程,即标的货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需保证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方负责。 卖方应以安装测试好的成品形式交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凭送货清单、发票、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支付。完成标的后经验收合格,根据付款人财政到位资金,支付至货款的97%,余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方完成向财政申请的资金拨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设备运行不正常或不稳定,#方有权要求#方免费安装、调试;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方支付合同款;

3、对#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呈报的有关报告及时批复。

4、在设备交付及项目验收后及时予以确认。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应按照本合同确定的项目进度认真、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向#方汇报与确认;

2、#方负责对#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服务;

3、根据售后服务计划的要求及时响应#方的服务需求;

4、配合#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提交验收所需文档;

5、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方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方应保证提供给#方的合同设备是设备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用过的,设备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质合格的产品。

2、货物需求一览表(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二氧化氯消毒AB剂

20箱

446

8920

10kg/箱

2

漂白粉

40袋

89

3560

3

二氧化氯消毒片

300袋

60

#

4

聚氯化铝(絮凝剂)

20袋

120

2400

5

袋式过滤器

1套

2900

2900

安装地点:黔城镇桐坪新村响洞溪

6

缓释消毒机

1套

3280

3280

安装地点:黔城镇桐坪新村响洞溪

7

10m3/ (略) 理装置

2套

#

#

安装地点:黔城镇板桥月家园供水工程;岩垅乡芦狄坪村供水工程

8

20m3/ (略) 理装置

1套

#

#

安装地点:黔城镇菊花村蒋家门口供水工程

9

30m3/ (略) 理装置

2套

#

#

安装地点:塘湾镇集镇供水工程 、洗马集镇供水工程

10

15m3/h不锈钢无阀滤罐

2套

#

#

安装地点:江市镇青山园村供水工程;沉河镇沅城村供水工程

11

30m3/h不锈钢无阀滤罐(含智慧环境监测系统)

1套

#

#

安装地点:安江镇金花村供水工程

合计

#

第七条 验收方式

1、货物的到货检验

由#方代表与#方代表共同清点货物数量,查验货物质量,#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送检,检测费由#方全部承担。

2、项目验收:在验收中,如果对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则#方须在交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货物。如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要求。

3、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种法律,法规)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验收资。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1.2、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方负责设备基础施工以及设备运输、运费、调试和验收等全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1.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由#方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1.4、质量保证期: 1 年

2、项目其他要求

2.1、提供产品配件清单(配件、品牌、生产单位、质量保证文件)。

2.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金额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方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部份合同金额的5%。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方须立即按合同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同时#方有权要求#方支付退货商品价值(退货商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十倍的违约金。

2、其他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与终止

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妨碍履行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大雨、大雪、大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影响终止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内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消除30天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和情况资料,经双方确认后,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责。

3、如不可抗力及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缓履行合同,且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免除迟缓履行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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