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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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5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9 08:30

浙江中铝汽 (略)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4-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交货期

1

广东德 (略)

*.00

满足招标文件

45天

2

宁波 (略)

*.00

满足招标文件

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广东德 (略)

赖维治

/

2

宁波 (略)

李晓敏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广东德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宁波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远昊,联系方式:电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异议提出方式: (略) (略) (http://**);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略)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中铝汽 (略) 法律合规招标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0571-*,*@*63.com。

招标单位上级监督部门为中 (略) (略)

联系电话023-*

*@*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中铝汽 (略)

地址: (略) 富阳经 (略) (略) (略) 东侧新登镇松溪村藻山88号10幢

联系人:李晓

电话: 0571-*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浙江

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5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9 08:30

浙江中铝汽 (略)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产能提升项目CNC数控加工中心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4-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交货期

1

广东德 (略)

*.00

满足招标文件

45天

2

宁波 (略)

*.00

满足招标文件

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广东德 (略)

赖维治

/

2

宁波 (略)

李晓敏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广东德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宁波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远昊,联系方式:电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异议提出方式: (略) (略) (http://**);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略)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中铝汽 (略) 法律合规招标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0571-*,*@*63.com。

招标单位上级监督部门为中 (略) (略)

联系电话023-*

*@*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中铝汽 (略)

地址: (略) 富阳经 (略) (略) (略) 东侧新登镇松溪村藻山88号10幢

联系人:李晓

电话: 0571-*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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